I. 所列成绩为最低录取要求,并不保证录取。格拉斯哥大学的录取决定完全由大学自行裁定。除最低GPA要求外,对于有核心课程要求的专业,我们还将考量相关核心课程的学术表现。
II. 对于最终学位仅由境外院校授予的"3+1"专升本项目,符合以下情况可被接受:
* 当前置课程包含苏格兰学分与资格框架(SQA)颁发的英国高等教育文凭(HND),且相关核心科目是在英国、美国或澳大利亚的"专升本"大学完成,录取决定将基于最后一年学习情况;
* 或当前三年在中国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就读,录取决定将基于前三年的核心课程成绩与加权平均分。
若前三年的就读院校不在中国教育部认可名单内,学生将不予录取。
对于授予双学位、且其中方学位受格拉斯哥大学认可可申请硕士的"3+1"衔接项目,录取决定将综合审核两份成绩单及两个学位。
III. 对于最终学位仅由境外院校授予的"2+2"专升本项目,录取将个案评审。
对于"2+2"本科衔接项目,若项目授予双学位,且前两年在读大学受格拉斯哥大学认可其学生具备硕士申请资格,录取决定将基于两个学位情况及前两年学习成绩。
IV. 在国内完成的"3+2"专升本(全日制)及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项目学生,其申请将进行个案评审。

